支持小微企業差別化監管激勵政策發布
發布時間:
2013-08-06 16:30
中國銀監會日前宣布,《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補充通知》)近日正式出臺,提出了更加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,促進小微企業金融業務可持續發展。
《補充通知》提出了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:進一步明確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工作目標。要求銀行努力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,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,并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(含)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。
進一步細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的準入標準。要求在綜合評估銀行風險管控水平基礎上,對小微企業客戶比例和最近6個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額比例達到一定標準的銀行,允許其批量籌建同城支行,兩次批量申請時間間隔不少于6個月。鼓勵和支持銀行創新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成長,探索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科技支行。
進一步明確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的條件。除需滿足金融債發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審慎性監管要求外,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和增量達到相關目標的銀行,可申請發行專項金融債。
明確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權重的計算原則。根據相關規定,在權重法下適用75%的優惠風險權重,在內部評級法下比照零售貸款適用優惠的資本監管要求。
對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執行差異化考核標準。根據各行實際平均不良率,適當放寬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。
規范銀行小微企業貸款收費問題。除銀團貸款外,銀行不得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、資金管理費,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等費用。
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主任肖遠企表示,《補充通知》進一步明確了重點支持對象,通過更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,支持銀行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,將有助于銀行優化信貸結構,提高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。
銀監會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,截至8月末,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達到10萬億元,占企業貸款余額的29.3%,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8.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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