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評選基本條件
發布時間:
2022-07-07 15:13
(一)2016年度中國齒輪工業最具影響力企業
申請2016年度中國齒輪工業最具影響力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.企業固定資產總值、年銷售收入、年出口創匯、年實現利潤近三年(2013—2015年,下同)位居齒輪行業前列;
2.擁有國家級或省部級(含中機聯)研發中心或工程中心;
3.國家級和省級自主創新成果(專利)數量不少于3項;
4.曾榮獲國家級或省部級榮譽稱號,如:全國或省“五一”勞動獎狀、科技進步獎、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獎(國家一、二等或省一等)、明星企業、優秀民營企業等;
5.為齒輪行業節能降耗、節約成本、提高效率、綠色制造等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;
6.企業社會誠信度高,社會責任感強。
(二)2016年度中國齒輪工業最具影響力品牌
申請2016年度中國齒輪工業最具影響力品牌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.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;
2.品牌知名度高,有較長的歷史與業績;
3.申報產品在國內同類產品中達到領先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;
4.企業掌握核心技術,申報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,技術創新與研發能力行業領先;
5.建有完善的售后體系,用戶滿意度高。
(三)2016年度中國齒輪工業最具影響力人物
申請2016年度中國齒輪工業最具影響力人物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.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、全國政協委員、全國黨代會代表或榮獲全國勞動模范、全國“五一”勞動獎章,省部級勞動模范、優秀創業企業家、優秀民營企業家等榮譽稱號;
2.所在企業是細分行業中的領軍企業;
3.對所在行業的標準制定或行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;
4.個人及企業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公眾形象;
5.個人具備謙遜的品格、高度的責任感,在公眾中具備個人影響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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